就业创业信息网
首页中心简介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就业之星就业动态就业政策就业指导职场测评下载中心校友家园招聘会
最新消息 · 来了!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2024届大专生空中宣讲会    2024/01/18      · 来了!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2024届大专生空中宣讲会    2024/01/18      · 【邀请函】诚邀用人单位入驻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2024/01/09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5-03-20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财税〔2015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简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2015127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学生就业服务:0797-8326576  单位招聘服务:0797-8264080 创业工作:0797-8326963 邮政编码:341000 投诉举报电话:0791-86765295 0791-86765297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jxjygz@163.com 投诉举报链接地址:http://jxdxsjy.jx.edu.cn/user/student?referer=/jyjb/index

投诉举报请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