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文的《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文通知精神,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具备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对象资格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当年享受低保家庭的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中专毕业生、成人高考毕业生、已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
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
2.毕业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3.享受低保的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城镇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乡镇府一级的低保享受证明。
5.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
为了保证首次求职补贴在6月底发放到位,学院将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6月15日前由各系(部)通知到所在系(部)的享受低保家庭的2013届毕业生。
2、在6月18日前由各系(部)交收集齐全的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材料并填写好汇总表(见附表)一并上交到学院行政楼108招就处胡庆林老师。
3、6月19日开始学院就业网和学院就业宣传栏同时公示。公示内容为:学生姓名、所在系(部)、班级、家庭住址。公示时间为三天。
4、6月22日学院将汇总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情况,学校公示栏公示照片,及毕业生申请材料交市就业局。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以省人社厅文件为准,将另行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