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概况文件制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考务信息下载专区学院主站
 
  首页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17日 09:53      浏览: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6〕8

▂▂▂▂▂▂▂▂▂▂▂▂▂▂▂▂▂▂▂▂▂▂▂▂▂▂▂▂▂▂▂▂▂▂▂▂▂▂▂▂▂▂▂▂▂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教职成〔201510号)及学校专业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度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需求,对接产业升级,扩大、调整、开发新专业,梳理、筛选、淘汰老专业,调整专业结构,均衡二级学院(部)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地学为特色,工科为主体,工经管文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1. 新增目录内专业

根据《办法》规定,我校将依照相关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各二级学院所申报的新增目录内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4)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5)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 新增目录外专业

根据《办法》要求,所申报的新增专业必须是目录内的专业,如需申报新增目录外专业需要向省教育厅提交增补专业建议材料,每年61日前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增补专业建议材料,经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年度增补专业,并于当年91日前公布,经以上程序审批后我校方可将其确立为本校新增专业。

二、申报材料

1. 新增目录内专业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增设高职专业申请表;

2)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4)任课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办学条件(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

6)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 新增目录外专业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增设高职专业申请表;

2)专业简介;

3)专业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报告;

4)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6)任课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7)办学条件(包括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

8)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在513日前将填写好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发至教务处邮箱。

 

 

 

附件:1.《教育部2015版高职专业目录》

2.《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新增目录内高职教育专业申报材料》

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新增目录外高职教育专业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江西省教育厅 | 江西省人社厅 | 人民网 | 新华网 | 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 职业技术教育网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 江西人事考试网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