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 首页>>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正文
李克强:推行学历职业“双证书”制度
2014-03-03 11:48  
李克强:推行学历职业“双证书”制度
发稿时间: 2014-02-27 14:33:21 来源: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133146030_13934614141711n

   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推行学历职业“双证书”制度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

    一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三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做到学以致用。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政策。

    四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五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

    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保障。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草案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