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校徽、校牌是学校的象征,代表着所学校的形象,也是全校师生最直接、最生动的标志。统一佩戴校徽、校牌可以增加纪律约束,规范师生行为,增强自尊自律,培养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对外展示学校的社会形象。为规范学生校徽、校牌的佩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校徽或校牌。
二、学生校徽、校牌统一佩戴于左胸前,不得反戴、歪戴,不得在校徽、校牌上乱贴、乱画等有损校徽尊严的行为。
三、学生出入校门、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教学与生活区域必须佩戴校徽。
四、学生参加学生活动、文艺演出等公共活动必须佩戴校徽,参加大型会议必须佩戴校牌,否则不得参加,以缺勤论处。
五、学生应爱惜并妥善保管校徽校牌,遗失校徽校牌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并申请补发。
六、学生拾到校徽应及时上交班主任辅导员处,每个学生不得同时拥有多个校徽、校牌。
七、不得随意出借、转让、制作或出售校徽、校牌,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八、学生转学、退学、取消学籍,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校徽缴回班主任辅导员处,正常毕业离校可以自己保留作为纪念。
共青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