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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9-03-04 16:00  

各团总支: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意识,鼓励青年学子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积极进取,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校团委

协办: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

二、参赛对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黄金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三、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以“学院代表队”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60名学生组成一支参赛队,男女不限。(在校生人数不足60人的院部,以学工部提供的最大人数核算)

四、赛程安排

1.学院选拔赛

各团总支需在学校决赛前完成本学院选拔赛,要求本学院全体在校班级参加选拔,人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其他学院共同开展。赛后,将活动新闻及照片报至校团委宣传部,同时,各团总支要完成“学院代表队”的组队和节目排练工作。没有开展学院选拔赛的团总支取消决赛参赛资格。

2.学校决赛

校团委拟定于5月8日晚19: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歌曲要求紧扣红色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各参赛队演唱1首歌曲,歌曲时间不超过6分钟,曲目自选。

2.各参赛队的服装、道具、伴奏自备,服装能够充分展现我校学子的蓬勃朝气和昂扬精神,要求整齐统一、厉行节俭,可购买或定制具有特色和纪念意义的院服或班服文化衫,不要高价租赁演出服装,如确因节目需要着军装参赛,需专门书面报告人武部、校团委审批;伴奏可使用mp3格式伴奏带,也可采用乐器伴奏(乐器和人员自备)或无伴奏合唱。

3.本次大赛将采用LED侧屏背景,各参赛队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相关素材。

六、其他要求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注重活动的广泛参与性,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要认真组织好选拔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同学们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练唱,争取做到人人会唱,个个参加,并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声音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各团总支需于4月3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宏鑫 18879786099

联系地址:黄金校区八栋一楼校团委综合办公室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比赛将邀请校外有关专家担任决赛评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比赛按照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进行奖励。

附件一:第十二届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件二:第十二届大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附件三:第十二届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共青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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