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应职院工发[2011]第13号
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阳光体育工作计划要求,促进我院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根据学院教学日程及工会工作安排,我院第七届体育运动大会定于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两天,在学院黄金校区举行。为此,学院工会研究要求,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各运动项目,增强健身意识,提高运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循以往惯例,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运动代表队参赛,由各分工会负责报名与组队参赛。
二、比赛项目
1、男、女甲、乙组:100米、200米、1500米、铅球、跳远、跳高、4×100米接力。
2、男、女丙组:1500米、100米托球、立定跳远、定点投篮、定点标枪、铅球、门球。(时间、场地另行通知)
3、离退休组比赛项目:100米托球、定点标枪、定点投篮、门球、飞标、地掷球。(时间、场地另行通知)
三、比赛办法
1、男、女甲、乙组以分工会为单位,各组别的单项项目限报3人,每个人只能报两个单项,另可兼报4×100米接力赛。
2、4×100米接力赛由各分工会组织男、女队参加,高龄组可参加低龄组的比赛。单项只能按年龄段报项目,高龄组不可以参加低龄组的单项比赛。
3、各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方可以参加比赛。
4、体育老师只参加集体项目的比赛,不参加单项比赛。
5、100米、200米、1500米一次性决赛,其他比赛项目取前六名决赛。
6、男、女丙组每人限报二个单项,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比赛时间另定。丙组成绩记入团体总分,只取分工会前两名成绩。
四、分组年龄
男甲: 35岁以下者(1977年及以后)
男乙: 36岁至50岁者(1976年1月至1961年12月)
男丙: 50岁以上者(1960年及以前)
女甲: 30岁以下者(1981年及以后)
女乙: 31岁至45岁者(1980年1月至1966年12月)
女丙: 46岁以上者(1965年及以前)
五、奖励的办法:
1、团体总成绩取前三名。
2、各单项均取前六名,计分为7、5、4、3、2、1,如遇不足六人参加,按实际人数取名次。
3、凡取名次者均给予名次奖励,径赛项目未取名次者给予鼓励奖。男、女丙组及离退休组参加各单项比赛者未获名次,给予鼓励奖。
请分工会于十月十五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以便编排。
附:报名表
2011年10月8日
主题词:教职工运动会 通知
抄报:省国土厅机关工会、市总工会、院党委
抄送:各党支部、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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