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营造我院关心、爱护职工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我院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的看望和慰问工作,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在职干部职工暂行办法》(赣国土资机关党字〔2014〕23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一个治疗期内生病住院的,原则上只看望慰问一次。病情严重或治疗期长的,酌情安排看望慰问次数。
第三条 职工生病住院报告程序
在职教职工因病住院,由所在系部或处室于教职工请假或住院后向学院工会报告;离退休职工因病住院由本人或家属向离退办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住院职工病情、住院时间及住院医院、科室、病房床位号等相关情况。
学院工会或离退办接到教职工生病住院报告后,应及时作好登记,并协调安排看望慰问。
第四条 看望慰问方式
在职职工因病住院,由学院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医院看望慰问,离退休职工因病住院由离退办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医院看望慰问。
第五条 看望慰问标准
教职工因一般性疾病住院治疗,慰问金为500元。
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慰问金为1000元。
重大疾病的范围包括:各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人体重要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慢性肝功能衰竭、瘫痪等7种。
第六条 费用支出与审批
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所需经费在工会经费中支出,从学院事业经费中划拨给学院工会帐户,专款专用。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慰问所需经费在学院财务支出。
给予生病住院在职教职工的慰问金,由学院工会凭《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提取;给予生病住院离退休职工的慰问金,由离退办凭《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在学院财务预支,看望慰问时交给住院教职工或其家属。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
1、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
2、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
附表1:
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
住院教
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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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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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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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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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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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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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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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及床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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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会
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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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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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由所在部门报告人填写 |
工会接收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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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主席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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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
慰问
情况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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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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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看望慰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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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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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登记表
住院离退休
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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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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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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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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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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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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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及床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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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离退办
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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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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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由本人或家属填写 |
离退办接收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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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办主任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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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
慰问
情况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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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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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看望慰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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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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