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气排球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的选举工作由学院工会主持,以后的换届选举由理事长(协会会长)主持。
三、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设理事7名,实行等额选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原则上由学院在职工会会员及协会会员组成。
四、本会第一届理事会的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协会会员出席,由协会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如出现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相同时,由得票相同者重新进行选举。如当选的理事人数少于应当选名额时,本次会议不再重新选举,由理事长(协会会长)提名增补理事名单。
五、大会选举时,设监票1人,唱票1人、计票1人。监票人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工作。
六、本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选票,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选票时,如同意该候选人当选,就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Ο”;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空格中填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Ο”。
七、投票完毕,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每张选票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理事名单。
九、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后,召开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男、女队队长(兼教练)、财务部负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向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名单。
十、本会理事会选举办法解释权属学院工会。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工会
教职工气排球协会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