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
首页部门概况规章制度教育信息工作动态学习交流资料下载校友天地主站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正文
督导室工作职责
2015-03-07 00:00 admin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督导室是在党委领导下,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的机构。通过监督和指导,促进学院各部门提高效率,规范管理,转变作风,保证质量,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其工作职责是:

1.建立学院含教育教学督导、学生工作督查、机关效能督察、劳动纪律督查的大督导工作机制。

2.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统筹安排,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价制度。通过多级检查与评价,形成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导”提供依据,确保教学质量与监控系统有效运行。

4.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编制《督导通报》,给出督导建议和意见。

5. 建立和完善限期整改制度。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性质较严重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

6. 坚持严督重导,利用职业教育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履行“指导、导向”的参谋职能。

7.开展督导工作研究,学习教育教学和管理理论,总结推广督导工作经验组织落实督导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方法和手段。

8.受理对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举报、投诉。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

关闭窗口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