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月,我测试所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了资质延期申请,根据我所资质延期的申请,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于2016年1月8日对我所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我所提交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见证取样资质延期资料、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办公场所和实验场地进行了核查。就核查中的问题在短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016年1月26日我所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材料,通过审批核查,与2016年3月4日,取得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建检字第360700124号,有效期3年,日期为2016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