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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节选)的通知
2015-05-12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各系(部):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节选)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大力宣传,动员2015年应届高职毕业生参加专升本的考试,并按通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将下列材料于57日前交教务处。

1.推荐学生的推荐表一式三份(考生自行在招生学校网站下载);

2.考生个人一寸照片4张(同底,其中3张贴在推荐表上,1张拟贴在准考证上,反面写上姓名和报考专业);

3.高考录检表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报名考试费130/人。

(此页无正文)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

通知(节选)

各省属高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有关招生高校于420日前确定招生专业及人数,并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经汇总后由厅发展规划处核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发布专升本招生公告。专升本招生计划包含在2015年下达给各高校本科招生计划之内。

二、招生高校

  2015年我省招收普通专升本高校(共23所):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

  三、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高校推荐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招生高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选拔考试

  全省统一选拔考试由有关招生高校负责组织。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2015年英语科目试卷命制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两门基础课的试卷命制及评卷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66日上午,两门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6日下午7日上午。

  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两门基础课考试内容由各招生高校确定。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从2016年起,英语科目考试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代替,不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的全省统一考试,各高校须提前做好有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项目的宣传工作,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五、选拔工作要求

  要切实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高校要严格审核拟录学生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江西省教育厅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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