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4次会议评议,省教育厅2015年第10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准。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颁发(试行)》(赣教法字[2012]10号)精神,学校从2012年5月起着手制定学校章程,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历时四年,八易其稿,经过了前期调研、编制方案、征求意见、专家咨询、教代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各个程序环节,最终完成了章程的制定工作。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共11章94条,全方位地规范了举办者与学校、学生与教职工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教育形式和治理结构、明确了学校的外部关系、经费资产及财务管理、校徽校旗和校庆日等,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